法律法規(guī)
《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552-1983)
《船舶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552-1983)
《海水水質標準》(GB 3097-1997)
《污水海洋處置工程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6-2001)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
《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GB 3095-1996)
《海洋石油勘探開發(fā)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GB 4914-2008)
海區(qū)定義:一級:適用于渤海、北部灣、國家劃定的海洋保護區(qū)和距最近陸地4海里以內的海域;二級:距最近陸地4海里至12海里的海域;三級:適用于一級和二級海區(qū)以外的海域
排放要求:非水基鉆井液不得排放入海
渤海:不能排放鉆井油層的水基鉆井液和鉆屑
渤海:不能排放鉆井油層的水基鉆井液和鉆屑
海上油基泥漿巖屑回收工藝流程
1、油基泥漿巖屑從振動篩流出通過排海口或螺旋輸送器流入甩干機。
2、油基泥漿巖屑經過離心機甩干,固體直接從甩干機中落入巖屑箱,盛滿甩干處理后巖屑的巖屑箱將運回陸地處理。
3、經過甩干后,油基泥漿中的固相大大降低,固相含量能夠低于5%,為了達到嚴格的循環(huán)利用的要求,需要將其送入離心機中進行進一步的固液分離。
4、從甩干機分離出的油基泥漿由重力從液體出口端流入位于甩干機下方的儲液罐。為了防止沉淀淤積,我們在儲液罐上安裝了攪拌機,以保證油基泥漿的固相含量均勻,從而保證離心機處理的質量。
5、油基泥漿從儲液罐底部由泵送進離心機,進行進一步的固液分離。
6、經離心機分離后的油基泥漿完全符合再利用的要求,由重力流入放置于離心機下方的緩沖罐中,再由T15隔膜泵送至泥漿池中,從而返回循環(huán)系統(tǒng)。
海上油基泥漿巖屑處理優(yōu)點:
1、處理流程較為復雜,處理精細,分離后的泥漿體系可循環(huán)利用
2、減少返陸運輸處理量,運輸成本和陸地處理費降低。
3、減少回收箱的使用量,空間更多,吊裝和轉運更少。
4、幾乎不受天氣狀況影響。
本文標簽: 油基泥漿巖屑,回收固液分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