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固廢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不僅可以節約土地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或資源產出率,也是改善大氣、水和土壤環境質量、防范環境風險的客觀要求,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原料來源,還是保護人體健康的現實選擇。
資料顯示,我國現有尾礦12655座,尾礦積存總量超過80億t,其中金屬尾礦占90%以上。尾礦成為我國目前產出量最大、綜合利用率最低的大宗固體廢棄物。
尾礦是采選礦企業在一定技術經濟條件下排放的“廢棄物”,但同時又是潛在的二次資源,在技術、經濟條件允許時,可再次進行有效開發和利用,產生安全效益、環境效益、經濟效益、資源效益、社會效益。
尾礦綜合利用現狀
近年來發生的多起尾礦污染事件,都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極大影響,成為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一大熱點。當前,如何處理好尾礦問題,已成為影響采選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
在中國國際礦業大會礦產資源綜合利用論壇上,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副院長賀冰清透露,2015年,我國尾礦綜合利用率有望達到20%,此前的2013年,我國新增尾礦綜合利用率已達19%。
根據規劃,全國金屬尾礦綜合利用率到2015年要達到20%,賀冰清表示,上述目標能夠實現。一是由于對資源利用效率的提升,我國一次能源單位GDP(國內生產總值)的礦耗下降比較明顯。二是開采的回采率穩中有升。雖然礦產開采的深度和難度都在逐年加大,但綜合開采回采率穩固提高了4.8個百分點,其中陸采的回采率達到96%以上。三是尾礦利用率持續提升。我國目前累計尾礦量接近150億噸,每年新增的尾礦量在15億噸以上,其中2013年新增的16.49億噸尾礦,其綜合利用率為19%。
推動尾礦綜合利用的迫切性
造成大量尾礦資源閑置的原因:一是礦業企業的準入門檻低,大量不具備開發資質的企業進入礦業開發領域,部分礦山選冶技術工藝落后,一些小企業的資源采收率低于50%;二是鼓勵利用尾礦資源的政策尚未落到實處,國家投入較少,開發尾礦的成本較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低,積極性不高;三是缺乏有效的監管,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礦山尾礦、廢石等固體廢料的管理與利用只有原則規定,沒有制定強制性措施。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傳統概念的礦山尾礦固體廢料已從消極的堆存,轉變為積極的資源化開發。實踐表明:礦山尾礦作為復合礦物原料進行整體開發利用成為經濟、實用的新型資源,不但可使原來資源枯竭或資源不足的礦山重新成為新的資源基地恢復或擴展生產,充分利用不可再生的礦產資源和原有的礦山設施,發揮礦山潛力,使國家、企業不必再投資基本建設就獲得大量已加工成細顆粒原料的礦產,而且可以提供大批人員就業,繁榮礦業和礦山城鎮,解決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和整治國土,具有巨大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
推動尾礦綜合利用需對癥下藥
針對尾礦綜合利用實踐中的“短板”,應更多地從技術與經濟上出臺激勵政策,明確政策的支持重點,并完善尾礦資源管理制度,做好基礎支撐與服務工作,進而不斷地促進尾礦資源得到充分利用。
一要加強尾礦資源綜合勘查與評價。數據信息是促進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的前提條件,應借鑒礦業發達國家的經驗,及時加強重點礦山尾礦資源的綜合勘查評價工作,掌握尾礦資源存量、空間分布及組份等方面的信息,建立尾礦資源信息系統,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滿足社會投資信息的基本需求。
二要加強技術研究,逐步突破尾礦資源高效利用和高附加值產品開發的技術束縛,要在梳理相關技術的基礎上,選擇共性的技術和裝備難點,鼓勵、引導企業通過技術引進或技術創新等方式,集中力量對關鍵控制性技術、工藝進行攻關,突破關鍵技術裝備的瓶頸約束。
三要落實系列經濟扶植政策。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社會效益、環境效益顯著,而企業經濟效益可能不甚顯著,因而在一定時期內必須給予經濟政策扶持,其中包括制定專門針對尾礦綜合利用的稅收減免政策、重點項目財政支持政策、尾礦綜合利用的投融資政策,目的主要是解決企業綜合利用的經濟效益問題。具體的實現途徑可以通過綜合運用財政、稅收、價格、金融、投資等手段的組合來落實。
四是實施示范工程,通過示范效應喚起社會投資動機。此外,建議在解決尾礦權屬問題的基礎上,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制定“國家資源綜合利用基本法”及“礦山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管理辦法”,明確包括尾礦在內的資源綜合利用的基本原則、管理范圍、基本制度及主要措施等內容,依法促進尾礦資源綜合利用。
本文標簽: 繼續,完善,資源,管理制度,尾礦,綜合利用,